三定方案是: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
定機構,就是確定行使職責的部門,包括名稱、性質(行政或事業)、經費(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定編制,實質就是定人員數額,這其中包含部門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
定職能,就是這個部門具體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門內設的處(科或股)、室的具體職責。
2016年中國交通運輸部“三定”方案中設定的部門架構,與之前的職能架構基本一致,最大變化是新增加了道路運輸司和安全監督司,用以接管城市交通職能!叭ā狈桨高強調了交通運輸部的安全監督職能。
交通運輸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交通運輸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 將原交通部的職責,原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的擬訂民航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職責,原建設部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整合劃入交通運輸部。
(二) 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 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 將組織推廣公路水路行業設備新技術、協調閑置設備調劑等職責交給事業單位,將港口企業與國際港口組織聯絡等工作交給有關行業協會。
(五) 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優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六) 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七) 繼續探索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建設,進一步優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運行機制。
二、主要職責
(一) 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 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 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國際和國境河流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
(四) 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海保障、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五) 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并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 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七) 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國家高速公路及重點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 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 負責公路、水路國際合作與外事工作,開展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十) 指導航運、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屬公安隊伍。
(十一)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交通運輸部設12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文件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信訪等工作。
(二) 政策法規司。
組織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有關立法規劃和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政策研究;承擔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三) 綜合規劃司。
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提出國家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港口規劃,承擔岸線使用審查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
(四) 財務司。
承擔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擬訂工作;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采購、外匯、信貸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及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五) 人事勞動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保護和衛生監督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和對外勞務合作工作;承辦部業務主管社會團體相關事務。
(六)公路局。
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建設、維護、路政、運營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承擔國家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家重點公路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公路標志標線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起草公路有關規費政策并監督實施。
(七) 水運局。
承擔水路建設和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擬訂水路工程建設、維護、運營和水路運輸、航政、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承擔國家重點水路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港口、航道及設施、通航建筑物、引航管理工作;承擔船舶代理、船舶管理、理貨、港口設施保安、無船承運、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和國境河流運輸及航道管理工作;起草水路有關規費政策并監督實施;承擔對臺運輸管理工作。
(八) 道路運輸司(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辦公室)。
承擔城鄉道路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城市客運管理,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承擔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承擔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公共汽車、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的指導工作;承擔跨省客運、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
(九) 安全監督司(應急辦公室)。
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 科技司。
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
(十一) 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
承辦國際和對港澳臺合作與交流相關事務,承擔有關外事工作;組織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和協定的執行工作。
(十二) 公安局。
指導航運、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屬公安隊伍。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由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雙重領導,黨政工作以交通運輸部領導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公安部領導為主。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員編制 交通運輸部機關行政編制為398名(含兩委人員編制7名,援派機動編制3名,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編制61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6名(含總工程師2名,安全總監1名,總規劃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干部局領導職數3名)。
五、其他事項
(一) 管理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
(二)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設在交通運輸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重大海上人命搜救、船舶污染事故和重要通航水域清障等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國家海上搜救應急反應機制有關具體工作。
(三) 由交通運輸部牽頭,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鐵道部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四) 城市地鐵、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交通運輸部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運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城市地鐵、軌道交通規劃與城市公共交通整體規劃的有效銜接。
(五) 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交通運輸部珠江航務管理局為交通運輸部派出機構,在所管轄的范圍內履行航運行政管理職責。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0名。
(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及直屬海事機構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和登記、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責。具體機構設置、職責、編制等事項另行規定。
(七)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交通運輸部內設機構12個職能司局如下:
1、辦公廳
2、政策法規司
3、綜合規劃司
4、財務司
5、人事勞動司
6、公路局
7、水運局
8、道路運輸司(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辦公室)
9、安全監督司(應急辦公室)
10、科技司
11、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
12、公安局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干部局
1、三定方案”是“三定規定”的內容;而“三定規定”是所作的規定。后者相當于要干什么事情,前者相當于這件事情怎么做。
2、三定規定”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編辦)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而對國務院所屬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等所作規定的簡稱。該規定是國務院的規范性文件,是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三定主要指定部門職責、定內設機構、定人員編制。
3、“三定方案”指的是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
(1)定機構,就是確定行使職責的部門,包括名稱、性質(行政或事業)、經費(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2)定編制,實質就是定人員數額,這其中包含部門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
(3)定職能,就是這個部門具體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門內設的處(科或股)、室的具體職責。
網站聲明:交通違章查詢網刊載內容均來自當地機構或網絡,主要以學習交流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問題和政策等內容,并不意味著認同其觀點或真實性。如涉及版權等問題,請將鏈接反饋給我們,核實后會盡快處理。
Email:********@qq.com
史上最嚴厲新交規實施。依據新交規車牌框違規安裝將受懲罰。一個簡單的卡通車牌框可能被扣12分,因此,弄清2016新交規車牌架規定圖解就顯得至關重要。如不符合最新交通規則,則進行嚴肅處罰,處置。其中汽車牌照問題首當先列,明確規定出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在本細則實施之前,車輛銷售經營者已經與客戶簽訂小客車預售合同、收取預定金,并在規定期限內向商務部門辦理備案的,不適用本細則。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申請及審核 第三章 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