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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

        時間:2019-11-28

        【導讀】 交通信號機是現代城市交通系統的重要組成之一,主要用于城市道路交通信號的控制與管理,交通信號控制機由主液晶顯示屏、CPU板、控制板、帶光耦隔離的燈組驅動板、開關電源、按鈕板等構成。

        目錄

        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

        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道路上使用的交通信號控制機(以下簡稱為信號機)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和包裝等。
        本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423.1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A:低溫(GB/T2423.1-2001,idt IEC60068-2-1:1990)
        GB/T 2423.2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B:高溫(GB/T2423.2-2001,idt IEC60068-2-2:1974)
        GB/T 2423.3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Cab:恒定濕熱試驗(GB/T2423.3-2006,IEC60068-2-78:2001,IDT)
        GB/T 2423.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Eb和導則:碰撞(GB/T2423.6-1995,idt IEC 60068-2-29:1987)
        GB/T 2423.10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Fc:振動(正弦)(GB/T2423.10-2008,IEC 60068-2-6:1995,IDT)
        GB/T 2423.38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R:水試驗方法和導則 (GB/T2423.38-2008,IEC 60068-2-18:2000,IDT)
        GB 4943 信息技術設備的安全(GB 4943-2001, IEC 60950-1:1999)
        GB/T17626.2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GB/T17626.2-2006 , IEC61000-4-2:2001,IDT)
        GB/T17626.4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GB/T17626.4-2008 ,IEC61000-4-4:2004,IDT)
        GB/T17626.5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GB/T17626.5-2008 ,EC61000-4-5:2005,IDT)
        GB/T17626.11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試驗(GB/T17626.11-2008 ,IEC61000-4-11:2004,IDT)

        3、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 road traffic signal controller
        能夠改變道路交通信號順序、調節配時并能控制道路交通信號燈運行的裝置。
        3.2
        周期 cycle time
        信號燈色按設定的相位順序顯示一周所需的時間。
        3.3
        信號燈組 signal light group
        一個完整的車輛紅、黃、綠三頭燈或行人紅、綠二頭燈的組合。
        3.4
        信號組 signal group
        具有同一燈色序列的所有信號燈組的集合。
        3.5
        相位 phase
        在一個信號周期內,同時獲得通行權的一個或多個交通流的信號顯示狀態。
        3.6
        相位差 offset
        協調控制中,指定的參照交叉路口與協調交叉路口相位的起始時間或結束時間之差。
        3.7
        控制方案 control plan
        路口關于相位設置、相位序列設置、信號配時的有序集合。
        3.8
        最小綠燈時間 minimum green time 相位綠燈信號必須開啟的最短安全時間。
        3.9
        最大綠燈時間 maximum green time 相位綠燈信號允許開啟的最長時間。
        3.10
        綠沖突 green conflict
        規定不允許同時放行的綠色信號燈與允許放行的綠色信號燈同時點亮。
        3.11
        全紅狀態 all red
        所有信號燈組燈色均顯示為紅色的信號狀態。
        3.12
        黃閃控制 flashing yellow control
        所有信號燈組的黃燈信號均以固定頻率閃爍的控制方式。
        3.13
        多時段定時控制 multiple intervals fixed-time control
        根據交通需求變化情況,把一天的時間分成若干個控制時段,隨時間的推移,按預置的方案自動
        3.14
        感應控制 vehicle actuated control
        交叉路口信號機根據車輛檢測器測得的交通流數據來調節信號顯示時間的控制方式。
        3.15
        協調控制 coordinated control
        通過調整起始和放行時間,把二個或二個以上路口的交通信號燈協調起來加以控制的方式。
        3.16
        線協調控制 main street coordinate control 在一條道路上實施協調控制的控制方式。
        3.17
        區域協調控制 area coordinate control
        在一個區域內多個交叉路口實施協調控制的控制方式。
        3.18
        無電纜協調控制 cableless linking control
        信號機之間沒有通信鏈路,根據時鐘同步,通過設定相位差來實現交叉路口交通信號協調的控制方式。
        3.19
        上位機 control center
        在交通信號控制系統中,能和多臺信號機通信并對其進行控制和監視的上端設備。

        4、分類
        4.1 按功能分類
        信號機按功能可分為四類: 一類:行人請求式信號機; 二類:多時段定時式信號機;
        三類:感應控制式信號機(二類+感應控制); 四類:協調控制式信號機(三類+上位機控制)。
        4.2 按安裝環境分類
        信號機按安裝環境可分為室內機和室外機。
        室內機安放在室內、室外機箱等非露天環境中工作,室外機直接安裝在室外露天環境工作。

        5、技術要求
        5.1 物理結構性能要求
        5.1.1 外觀
        信號機機柜內、外表面及控制面板應光潔、平整,不應有凹痕、劃傷、裂縫、變形等缺陷。機柜表面應有牢固的防銹、防腐蝕鍍層或漆層,金屬零件不應有銹蝕及其他機械損傷,各滑動或轉動部件活動應靈活,緊固部件不松動,機柜的外部表面不應有可能導致傷害的尖銳的突起或拐角。
        5.1.2 機柜結構設計
        信號機機柜結構設計應滿足:
        ——信號機機柜內部空間應足夠大,應有利于信號機的散熱和安裝、使用、維修;
        ——信號機機柜設計應能防雨并且盡可能降低灰塵及有害物質的侵入,機柜和安裝機箱的設計還要防止頂面積水;
        ——機柜的結構設計應使信號機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能承受正常條件下可預料到的運輸、安裝、搬運、維護等過程中的操作,并且通過一般工具不應輕易打開; ——信號機機柜內部設計應采用標準尺寸機架安裝。
        5.1.3 材料
        信號機機柜應采用防銹、防腐蝕材料或做過防銹、防腐蝕處理的材料。信號機內部的印刷電路板材料及部件應進行防潮、防腐、防鹽霧的處理。
        5.1.4 門
        5.1.4.1 機柜門
        室外機機柜門的尺寸應盡可能接近機柜的外部尺寸,機柜門的最大開啟角度應大于120°角。門應設有牢固的門鎖以防止被非法打開,門鎖上應有保護裝置。機柜門接縫處應有耐久并且有彈性的密封墊,密封墊應連續設置,不應有間斷缺口。
        機柜門鎖上之后,不應有松動、變形現象。
        5.1.4.2 資料盒
        信號機機柜內側應設有存放用戶手冊、說明書、接線圖、維修記錄等資料的存儲盒,存儲盒應能存放A4版面資料,厚度至少為20mm。
        5.1.4.3 手動控制門
        室外機機柜門上或外側應設有手動控制門,使用者應在不打開主機柜門的情況下實施手動控制。 手動控制門及門鎖設置要求同5.1.4.1,其尺寸應與機柜結構尺寸相適應。手動控制門應設置在機柜的中、上部位置。
        5.1.5 輸入、輸出接線位置
        對于室外機,所有的輸入、輸出接線電纜均應從信號機機柜底部的接線孔穿出,接線孔的直徑至少為200mm。
        接線孔不得有鋒利的邊緣,接線孔位置應靠近機柜底部的中心。
        5.2 文字、圖形和標志要求
        5.2.1 一般要求
        所有以下所要求標出的標志、文字、圖形應耐久、醒目,不應輕易被除掉,不應出現卷邊。操作面板、設置界面、說明和標志中的文字應使用中文,根據需要也可以同時使用其它文字。
        5.2.2 操作面板
        信號機的操作面板或手持式終端應用清晰、符合規范的文字、圖形、標志等來表明其功能作用。在參數設置時,操作面板或手持式終端應能顯示信號機的工作方式、工作狀態、信號控制參數的設置情況,應有提示、引導各種控制參數的輸入項目及內容。
        5.2.3 開關、按鍵、熔斷器
        開關、按鍵及指示燈上或其就近處均應用清晰、符合規范的文字、圖形等來表明其功能、作用、 接通/斷開狀態。在使用熔斷器處應清晰地標出熔斷器的額定電流值。
        5.2.4 接線端子
        應對輸出燈信號接線端子組上的每個端子依據信號類別或信號燈色,用文字或代碼、編號進行標識。代碼、編號的詳細含義應在用戶手冊中說明,以便接線。信號交流零線、保護接地及信號公共接地均應用規范的符號或文字標出。
        對正常使用信號機時操作人員容易觸及的超過安全特低電壓(交流峰值不超過42.4V、直流電壓不超過60V)的帶電部件,在其顯著位置應設置“觸電危險”標志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5.2.5 插座
        信號機上設置的標準電源插座應在其就近處標出輸出電壓及允許接入的最大負載值。
        5.2.6 銘牌
        信號機應有銘牌。銘牌應牢固安裝在信號機機內側的醒目位置,銘牌尺寸應與信號機結構尺寸相適宜。
        銘牌上應標出制造廠廠名、注冊商標或識別標記、產品中文名稱、規格型號、種類、制造地、可識別的唯一性編號、制造日期等內容。還應標出電源額定電壓范圍、額定頻率范圍等主要電氣參數。
        5.3 電源及電氣裝置要求
        5.3.1 一般要求
        信號機內部電氣裝置及部件的布局應合理,使操作人員在安裝、使用、維修時安全、方便,所有機架安裝設備的布置要做到在拆除時不會影響其它鄰近設備。
        地面安裝室外機內部的任何電氣部件距機柜底部的距離應不小于200mm。
        5.3.2 電源
        信號機主電源額定電壓:交流(220±20%)V、50Hz±2Hz。
        5.3.3 開關
        信號機應安裝具備過載、短路保護功能的電源總開關,開關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值應符合交流380V、20A的最低容量要求。信號機應有獨立的、具備過載、短路保護功能的燈具驅動輸出回路開關,開關額定電壓及額定電流應符合交流380V、20A的最低容量要求。信號機應提供單獨的備用主電源接入端子,備用主電源通過轉換開關接入電源總開關,轉換開關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應符合AC380V、20A的最低容量要求。
        5.3.4 避雷裝置
        信號機的電源輸入端及燈控信號輸出端應安裝避雷裝置及元件,或采取其它避雷措施。
        5.3.5 燈控器件
        輸出信號的燈控器件應采用光電耦合器、固態繼電器或其它器件,使輸出的燈控強電信號與內部電路有效隔離。在燈具驅動輸出的每一回路中應安裝熔斷器,在短路時保護燈控器件。
        5.3.6 內部照明裝置
        室外機在機柜內應設有照明裝置,滿足機柜內部照明要求。
        5.3.7 接線端子
        燈控信號組輸出端的接線端子應符合交流220V、5A的最低額定容量要求。接線端子排(組)應牢固固定于信號機機柜或機架上。在進行接、拆信號線等正常操作時,接線端子排(組)不應有松動現象。信號輸出端子應采用壓線式接線端子、接插件端子等可靠方式連接。在連接完畢后,導線不應有松動現象。
        在正常使用中,當機柜門打開及所有面板和蓋板處于正常位置時所暴露出來的承載交流220V電壓的接線端子或帶電部件,應采取包括凹入式保護、固定檔板、絕緣包覆或其它方式進行防護,這些防護措施應無法被輕易拆除,設備維修情況除外。
        5.3.8 導線
        信號機內的導線均應使用銅線,其中電源導線至少應有20A的電流容量,信號機接地端子連接導線應有40A的電流容量。
        5.3.9 布線
        信號機的內部導線應有適當保護,以保證這些導線不會接觸到可能會引起導線絕緣損傷的部件,當導線需穿越金屬孔時,金屬穿線孔應進行倒角,不得有鋒利的邊緣,導線應裝有襯套。所有終端和設施接線要布置整齊,使用線夾、電纜套、電纜卷或管道固定好,線束內的線路要編扎好,走線安排要做到任何接線總成的拆除不會影響到與該總成無關的線纜。
        5.3.10 接地
        信號機內應設有專門的接地端子,接地端子應與大地有效連接,室內機的安裝機箱也應設有接地端子,接地端子應與大地有效連接。信號機機柜、內部電路單元固定支架、固定螺栓等在正常使用操作中易觸及到的金屬零部件均應接地,還應保證各部件接地的連續性。
        所有承載交流220V電壓部件的金屬外殼應接地。 所有的保護接地線均應使用綠/黃雙色導線。
        機內避雷器的接地線不應直接與機內的保護接地端子連接,安裝時應符合GA 489要求。
        5.3.11 負載要求
        信號機在輸出驅動阻性、容性、感性負載的信號燈時均應工作正常。在驅動以上形式負載的情況下,信號機驅動關閉時,信號燈應熄滅并且輸出端電壓應小于交流30V。
        5.4 基本功能要求
        5.4.1 一般要求
        信號機的基本功能一般要求如下:
        ——信號機內部的日歷時鐘,在0℃~40℃條件下,誤差不超過±20s/10d; ——如無特殊規定,下文中信號持續時間的調節步長均為1s;
        ——黃閃信號頻率為55次/min~65次/min,其中信號亮暗時間比為1∶1。其中,鹵鎢燈光源的閃光信號頻率允許降低,不得低于30次/min,信號亮暗比不大于1:1; ——綠閃信號頻率、信號亮暗比同黃閃信號;
        ——在控制方式轉換、配時方案變化時,信號顯示狀態應實現平滑過渡。
        5.4.2 啟動時序
        當信號機通電開始運行時信號機應先進行自檢,然后按如下時序啟動: a) 相位應先進入黃閃信號,持續時間至少10s; b) 黃閃信號結束后應進入全紅狀態,持續時間至少5s; c) 啟動時序結束后,信號機按預設置的方式運行。
        5.4.3 信號轉換
        5.4.3.1 基本轉換序列
        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過街信號基本轉換序列如下: a) 機動車信號:紅→綠→黃→紅; b) 非機動車信號:紅→綠→黃→紅; c) 行人過街信號:紅→綠→紅。
        5.4.3.2 信號持續時間
        綠信號、紅信號持續時間應根據路口實際情況設置。黃信號持續時間可調,至少持續3s。
        5.4.4 手動控制
        應能夠通過手動控制裝置控制信號機的運行。
        5.4.5 控制方式轉換
        信號機自動控制與手動控制進行相互轉換時應符合如下要求:
        a) 信號機從自動控制方式轉入手動控制方式時,手動開關作用以后,應保持原有相位的最小綠燈時間,最小綠燈時間根據路口實際情況設定; b) 從手動控制方式轉入自動控制方式時,信號狀態不可突變,各相位信號應保持轉換時刻的狀態,并從當前信號狀態開始以自動控制方式開始運行。
        5.4.6 設置功能
        信號機應能通過操作面板或手持終端進行控制方式的設置和信號參數的調整,并按設置的控制方案正常運行。在進行協調控制時,協調控制式信號機可以通過通信接口接受并執行上位機的各項控制指令。
        5.5 故障監控功能要求
        5.5.1 一般要求
        信號機應具備完備的故障監測和自診斷功能,故障發生后應采取適當措施,并發出故障警示信號。
        5.5.2 黃閃控制裝置
        信號機無法正常工作時,應能通過獨立的黃閃控制裝置將信號輸出切換為黃閃狀態,保證路口通行安全。
        5.5.3 故障處理 5.5.3.1 嚴重故障
        發生以下嚴重故障,信號機應立即進入黃閃或關燈狀態: a) 綠沖突故障;
        b) 信號組所有紅燈均熄滅; c) 信號燈組紅燈、綠燈同時點亮; d) 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它嚴重故障。
        5.5.3.2 一般故障
        發生以下故障,信號機應能夠在功能降級的情況下繼續運行: a) 黃燈、綠燈故障; b) 通信故障; c) 檢測器故障; d) 影響信號機正常運行的其它故障。
        5.5.4 故障信息存儲
        協調控制式信號機應能對所有在運行期間采集的故障信息進行存儲記錄。在發現故障時,應能上傳故障信息。所存儲的信息應能在信號機或與信號機相連的外部設備(該設備可檢索并顯示儲存信息)上顯示、查閱。信號機至少應能連續記錄3000條故障信息,記錄采用循環覆蓋的方式,應能對故障記錄信息進行人工清除。
        5.5.5 故障信息內容
        故障信息的內容應包括:
        a) 以代碼或文本形式記錄下來的故障類型與細節; b) 故障發生的時間與日期; c) 故障清除的時間與日期。
        5.6 信號機的控制功能要求
        5.6.1 行人請求式信號機
        行人請求式信號機應能實現如下功能:
        a) 具備黃閃(機動車信號)、多時段定時、行人請求三種工作方式; b) 能實現至少2個相位控制; c) 能提供至少2個獨立的信號組輸出; d) 能提供至少2個行人按鈕檢測器接口; e) 行人請求方式、響應時間、放行時間可設定; f) 信號機出現故障應能按如下順序降級:
        行人請求→多時段定時控制→黃閃(機動車信號)→關燈。
        5.6.2 多時段定時式信號機
        多時段定時式信號機應能實現如下功能: a) 能設置至少10個時段,10種以上控制方案; b) 能實現至少4個相位控制; c) 能提供至少4個獨立信號組輸出; d) 能根據不同周日類型對方案進行調整,機內應存有日歷; e) 能夠設置調節相位差參數,具備無電纜協調控制功能; f) 信號機出現故障應能按如下順序降級:
        無電纜協調控制→多時段定時控制→黃閃(機動車信號)→關燈。
        5.6.3 感應控制式信號機
        感應控制式信號機應能實現如下功能:a) 應具備多時段定時式信號機的全部功能; b) 具備車輛感應功能,能提供至少8個車輛檢測器接口; c) 最大綠燈時間和最小綠燈時間應可根據交叉路口的實際情況進行設置; d) 能提供至少2個行人按鈕檢測器接口; e) 信號機出現故障應能按如下順序降級:
        感應控制→多時段定時控制→黃閃(機動車信號)→關燈。
        5.6.4 協調控制式信號機
        5.6.4.1 基本要求
        協調控制式信號機應能實現如下功能: a) 具備感應控制式信號機的全部功能; b) 帶有通信接口,可與上位機或其它信號機聯接,構成線協調或區域協調控制系統; c) 能實現至少6個相位控制; d) 能提供至少6個獨立信號組輸出; e) 能進行機動車流量統計,并記錄統計數據; f) 協調式信號機的故障降級順序可由上位機設定。
        5.6.4.2 通信接口
        通信接口電路應采用通用的標準接口,機柜中應留有通訊控制設備的安裝空間,至少應提供以下接口形式的一種:
        ——二個EIA RS-232C(DB-9)和一個10/100 Base-T Ethernet以太網接口(RJ-45)通訊接口; ——一個EIA RS-232C(DB-9)、一個EIA RS-485和一個10/100 Base-T Ethernet以太網接口(RJ-45)通訊接口。
        5.6.4.3 通信內容
        5.6.4.3.1 上傳
        上傳信息至少包含如下信息:
        ——車輛檢測器檢測到的車輛通行信息;
        ——信號機的工作狀態、車輛檢測器的狀態、信號燈的狀態,如有故障發生,應實時向上位機發
        送故障信息及故障發生變化后的信息,記錄的故障信息內容應符合5.5.4的要求; ——當前交叉路口信號燈燈色狀態及每一次的燈色變化等信息; ——信號配時方案等信號機運行所需主要參數;
        ——包括 “年、月、周、日、時、分、秒”的信號機當前實時時間信息。
        5.6.4.3.2 下載
        下載信息至少包含如下信息:
        ——用于校準信號機的時間信息,應包括“年、月、周、日、時、分、秒”; ——用于查詢信號機的當前工作狀態及故障情況的信息; ——用于更新信號機的配時方案等主要工作參數的信息;
        ——用于設定、改變信號機工作方式的信息,如感應、定時、黃閃等; ——其他人工指定命令。
        5.7 電氣安全要求
        5.7.1 電源適應性要求
        在表1所示的各種供電電源情況下,信號機的各項功能均應正常,不應出現任何異常現象。
        5.7.2 絕緣要求
        信號機電源電極或與電源電極相連的其它導電電路和機柜、安裝機箱等易觸及部件(不包括避雷器)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MΩ,經恒溫恒濕試驗后,絕緣電阻不應低于5MΩ。
        5.7.3 耐壓要求
        在電源電極或與之相連的其它導電電路和機柜、安裝機箱等易觸及部件(不包括避雷器)之間施加1500V、50Hz試驗電壓,試驗中不應出現擊穿現象,試驗后信號機應無電氣故障,功能應正常。
        5.8 電磁抗擾度性能要求
        試樣在靜電放電、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浪涌、電壓短時中斷等電磁騷擾環境下不應出現電氣故障,試驗結果評定應符合GB/T17626.2、GB/T17626.4、GB/T17626.5、GB/T17626.11系列標準中2級要求,即允許其基本功能暫時降低或喪失,但在試驗結束后應能自行恢復正常。信號機內貯存的方案數據不應丟失。
        5.9 氣候環境適應性要求
        信號機氣候環境適應性應符合以下要求:
        a) 信號機在承受高溫高電壓、低溫低電壓、低溫啟動、恒溫恒濕等各項氣候環境試驗時,試驗中及試驗后應無任何機械損傷和電氣故障,功能應保持正常; b) 信號機在雨淋試驗中及試驗后,工作均應正常,機柜內應無滲水或積水現象;
        注: 雨淋試驗僅適用于室外機。
        c) 信號機在承受鹽霧試驗后,工作應正常,機柜、內部機架等金屬部件不應有嚴重銹蝕情況; d) 信號機在承受粉塵試驗中及試驗后,工作均應正常,機柜內應無大量積塵。
        注: 粉塵試驗僅適用于室外機。
        5.10 機械環境適應性要求
        信號機在承受振動、沖擊試驗后,應保持其物理結構的完整性,信號機及其內部結構單元不應產生永久的結構變形、機械損傷、電氣故障,緊固部件不松動。信號機內部線路、電路板、接口等接插件不應有脫落、松動或接觸不良現象。試驗中及試驗后功能應保持正常。
        5.11 機械強度要求
        機柜在承受鋼球沖擊試驗后,外殼表面的損壞不應觸及危險零部件、不應影響信號機正常工作及使用操作,不應影響安全及信號機的防水性能。
        5.12 連續工作穩定性
        信號機接信號燈(要求為白熾燈)負載連續通電工作240h,不應出現任何故障。

        6、試驗方法 6.1 一般要求如未標明特殊要求,所有試驗均在下述條件下進行: ——溫度:0℃~40℃; ——相對濕度:45%~90%;
        ——信號機供電電源:交流220V、50Hz。
        6.2 外觀及結構檢查
        目視及用必要的器具檢查信號機的外觀及結構。
        6.3 文字、圖形和標志檢查
        根據信號機文字、圖形和標志的要求,檢查內容如下: a) 目視檢查信號機的外包裝及標志、標簽及產品檢驗合格證; b) 目視檢查信號機銘牌、操作面板、開關、按鍵、接線端子等標有文字、圖形、標志的地方; c) 分別用蘸有水及90號以上汽油的棉布分別連續擦拭信號機文字、圖形、標志15s,目視檢查文字、圖形、標志。
        6.4 電源及電氣裝置檢查
        目視(必要時應使用器具)檢查信號機的電源、插座、開關、避雷裝置、燈控器件、內部照明裝置、接線端子、導線、布線、接地等。
        6.5 負載要求檢測
        信號機接符合要求的信號燈,信號機正常工作,在信號燈熄滅期間,用交流電壓表測量信號機輸出到該信號燈的電壓。
        6.6 功能測試
        6.6.1 黃閃頻率測試
        將信號機設定在黃閃工作狀態,用秒表測量一分鐘內黃閃信號的亮暗次數。
        6.6.2 啟動時序檢查
        信號機通電開始運行或由待命模式轉為自動及手動控制模式時,目視檢查信號機的啟動時序。
        6.6.3 信號轉換檢查
        信號機正常工作時,目視檢查信號的基本轉換序列。
        6.6.4 控制方式轉換檢查
        信號機由手動控制轉為自動控制或由自動控制轉為手動控制方式時,目視檢查控制方式轉換過程。
        6.6.5 控制功能檢查
        根據信號機的不同分類,檢查下列各種控制功能設置及運行情況:
        ——將信號機設置為手動工作方式,按一次手動按鈕,信號燈狀態改變一次,檢查信號顯示是否
        按預先設置好的相位序列推進; ——通過操作面板設置三個時段的控制方案,檢查信號機在時段過渡時控制方案是否平滑轉換; ——通過按動行人按鈕,檢查行人請求功能;
        ——將模擬車輛檢測器輸出信號隨機輸入被測信號機,檢查被測信號機是否按感應控制策略運行,檢查信號機最小綠燈時間和最大綠燈時間;
        ——設定2臺信號機的相位差,并對其時鐘進行校準,讓2臺信號機在相同的配時方案不間斷持續工作72h,試驗期間信號機不更換配時方案,然后檢查2臺信號機的綠燈起始運行時間之差是否與設定的相位差相符。
        6.6.6 通信接口檢查
        6.6.6.1 上傳信息檢查
        將信號機通過通信接口與測試用上位機連接,上位機中應含有接口通信及測試軟件,按5.6.4.3.1的要求,通過上位機查詢、測試信號機的上傳信息。
        6.6.6.2 下載信息檢查
        將信號機通過通信接口與測試用上位機連接,按5.6.4.3.2的要求通過上位機對信號機進行信息下載設定,檢查信號機是否能夠接受上位機指令,并按指令運行。
        6.7 故障監控功能測試
        將信號機設置在正常工作情況下,人為模擬5.5.3中所示的各項故障,檢查信號機的故障處理、記錄存儲功能。
        6.8 電氣安全測試
        6.8.1 電源電壓適應性
        6.8.1.1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為變頻變壓電源,分辨率為0.1V。
        6.8.1.2 試驗步驟
        信號機用變頻變壓電源供電,電源電壓及頻率均設置為信號機額定值,信號機接信號燈在定周期方式下正常工作30min后,按表1設置信號機電源電壓值、頻率值及工作時間,檢查信號機的各項功能。
        6.8.2 絕緣測試
        斷開信號機電源,信號機處于非工作態,所有開關置于接通位置。分別在電源電極或其它導電電路和機柜、安裝機箱等易觸及部件(不包括避雷器)之間及施加直流500V試驗電壓,穩定1min后,測量絕緣電阻。
        6.8.3 耐壓測試
        斷開信號機電源,信號機處于非工作態,所有開關置于接通位置。分別在電源電極或與其它導電電路和機柜、安裝機箱等易觸及部件(不包括避雷器)之間施加交流1500V、50Hz試驗電壓,試驗電壓應在5s~10s中逐漸上升到規定值,在規定的電壓上保持1min。
        6.9 電磁抗擾度測試
        6.9.1 靜電放電抗擾度測試
        6.9.1.1 試驗條件及裝置
        氣候條件應滿足以下要求: ——環境溫度:10℃~35℃; ——相對濕度:45%~80%。
        試驗用靜電放電發生器應符合GB/T17626.2的要求。
        6.9.1.2 試驗方法
        受試信號機通電正常工作,信號機機柜按使用要求接地。放電點選擇為在正常使用信號機時操作人員易觸及的一些點和表面,如外殼、控制面板、操作鍵盤等處進行接觸放電試驗,試驗速率為2s放電1次,每個放電點應對正極性或負極性各放電10次,試驗電壓為4kV。
        6.9.2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測試
        6.9.2.1 試驗條件及裝置
        氣候條件應滿足以下要求: ——環境溫度:10℃~35℃; ——相對濕度:45%~80%。
        試驗用電快速瞬變脈沖群發生器應符合GB/T17626.4要求。
        6.9.2.2 試驗方法
        受試信號機通電正常工作,信號機機柜接地。試驗室的布置應符合GB/T17626.4的要求,試驗電壓極性選擇正或者負,試驗持續時間為2min,耦合的端口為信號機主供電電源端口,試驗電壓要逐次加在每一根交流電源線與地線之間,試驗電壓為2kV(峰值),重復頻率5kHz。
        6.9.3 浪涌抗擾度測試
        6.9.3.1 試驗條件及裝置
        氣候條件應滿足以下要求: ——環境溫度:10℃~35℃; ——相對濕度:45%~80%。
        試驗用雷擊浪涌發生器和耦合/去耦網絡均應符合GB/T17626.5的要求。
        6.9.3.2 試驗方法
        受試信號機通電正常工作,信號機機柜接地。試驗配置應符合GB/T17626.5的要求。試驗部位選定為電源端口,試驗電壓要逐次加在電源相線之間及電源線與地線之間,線——線試驗電壓為1kV(峰值),線——地試驗電壓為2kV(峰值),正負極性的干擾各加5次,每次浪涌的重復率為1次/30s。
        6.9.4 電壓短時中斷抗擾度測試
        6.9.4.1 試驗條件及裝置
        氣候條件應滿足以下要求: ——環境溫度:10℃~35℃; ——相對濕度: 45%~80%。
        試驗用信號發生器應符合GB/T17626.11的要求。
        6.9.4.2 試驗方法
        受試信號機通電正常工作,信號機機柜接地。試驗配置應符合GB/T17626.11的要求,短時中斷試驗等級為0%UT ,持續時間為20個電壓周期,共進行5次試驗,每次試驗之間最小間隔為25s。
        6.10 氣候環境試驗
        6.10.1 高溫高電壓試驗
        6.10.1.1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2的要求。
        6.10.1.2 試驗方法
        信號機按正常工作方式接信號燈,將信號機放入高溫試驗箱,信號機電源設置為交流264V、50Hz,將信號機設定在定時方式下正常工作,并按下列步驟調節試驗箱: a) 在25℃±2℃保持30min; b) 升溫至70℃±2℃,保持8h; c) 斷開信號機電源,降溫至25℃±2℃后,取出信號機,將信號機在6.1規定的大氣條件下恢復2h,進行外觀、結構及功能檢查。
        6.10.2 低溫低電壓試驗
        6.10.2.1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1的要求。
        6.10.2.2 試驗方法
        信號機按正常工作方式接信號燈,根據信號機標稱的工作耐溫等級,試驗按A、B兩種等級進行。
        a) A級耐溫性信號機: 將信號機放入低溫試驗箱,信號機電源設置為交流176V、50Hz,將信號機設定在定時方式下正常工作,并按下列步驟調節試驗箱: 1) 在25℃±2℃保持30min ; 2) 降溫至-40℃±3℃,保持8h; 3) 升溫至25℃±2℃,取出信號機。
        信號機在6.1規定的大氣條件下恢復2h后,進行外觀、結構及功能檢查。
        b) B級耐溫性信號機:將連接完畢的信號機放入低溫試驗箱,信號機電源設置為交流176V、50Hz,將信號機設定在定時方式下正常工作,并按下列步驟調節試驗箱: 1) 在25℃±2℃保持30min; 2) 降溫至-20℃±3℃,保持8h; 3) 升溫至25℃±2℃,取出信號機。
        信號機在6.1規定的大氣條件下恢復2h后,進行外觀、結構及功能檢查。
        6.10.3 低溫啟動試驗
        6.10.3.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1的要求。
        6.10.3.2 試驗方法
        信號機按正常工作方式接任意型號的信號燈。根據信號機的標稱工作耐溫等級,試驗按A、B兩種等級進行。
        a) 耐溫性A級信號機:
        將連接完畢的信號機放入低溫試驗箱,不通電源,并按下列步驟調節試驗箱: 1) 在25℃±2℃保持30min; 降溫至-40℃±3℃,保持8h后,通電。 進行外觀、結構及功能檢查。
        b) 耐溫性B級信號機:
        將連接完畢的信號機放入低溫試驗箱,不通電源,并按下列步驟調節試驗箱: 1) 在25℃±2℃保持30min; 2) 降溫至-20℃±3℃,保持8h后,通電。 進行外觀、結構及功能檢查。
        6.10.4 恒溫恒濕試驗
        6.10.4.1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3的要求。
        6.10.4.2 試驗方法
        將連接完畢并處于不通電狀態的信號機放入試驗箱。信號機在干球溫度為40℃±2℃,相對濕度為90%~95%環境中保持24h后,接通信號機電源,將信號機設定在定周期方式下正常工作,再保持24h,試驗后立即按6.8.2和6.8.3進行絕緣電阻和耐壓測試。
        取出信號機,在6.1規定的大氣條件下恢復2h后,按照5.9a)的要求進行檢查。
        6.10.5 雨淋試驗
        6.10.5.1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38的要求。
        6.10.5.2 試驗方法
        接通信號機電源,將信號機設定在定周期方式下正常運行,信號機按正常工作位置放置在試驗中心位置,雨淋試驗噴水量為24.5l/h,雨淋試驗擺管以不小于120°的角度來回擺動,擺動周期為5s±2s,持續時間為2h。試驗后信號機在6.1規定的大氣條件下恢復1h后,按照5.9b)的要求進行檢查。
        6.10.6 鹽霧試驗
        將試樣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試驗箱內。試驗箱溫度為35℃±2℃,鹽霧溶液質量百分比濃度為5%±0.1%,鹽霧沉降率為1.0mL/h280cm2~2.0mL/h280cm2,在48h內每隔45min噴霧15min進行試驗。試驗后用流水清洗掉信號機機柜表面的沉積物,洗滌水溫不應超過35℃,試驗后信號機在6.1規定的大氣條件下恢復1h后,按照5.9c)的要求進行檢查。 6.10.7 粉塵試驗將未通電的信號機放入粉塵試驗箱,試驗箱溫度應保持在0℃~35℃,相對濕度為45%~80%,試驗箱中保持5kg水泥(525號)或滑石粉,每10min揚塵5s,持續2h后取出。試驗后信號機在6.1規定的大氣條件下恢復1h后,按照5.9d)的要求進行檢查。
        6.11 機械環境試驗
        6.11.1 振動試驗
        6.11.1.1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應符合GB /T 2423.10的要求。
        6.11.1.2 試驗方法
        將非工作狀態的信號機安裝在振動試驗臺上,在信號機的任意一方向上進行定頻振動試驗,振動頻率為33Hz,頻率誤差為±2%,振動加速度值1g,持續時間為1h。試驗結束后按照5.10要求進行檢查。
        6.11.2 碰撞試驗
        6.11.2.1 試驗裝置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6的要求。
        6.11.2.2 試驗方法
        將連接完畢并處于工作狀態的信號機按正常工作安裝位置緊固在碰撞試驗臺上,以峰值加速度10g,脈沖持續時間為16ms的半正弦波脈沖對信號機連續碰撞100次,試驗結束后按照5.10要求進行檢查。
        6.12 鋼球沖擊試驗
        按GB4943的要求進行試驗,試驗后按照5.11的要求進行檢查。 6.13 連續工作穩定性試驗
        將信號機設定在多時段定時工作方式下,接信號燈(100W白熾燈負載)連續通電工作240h,試驗中及試驗后信號機不應出現任何故障。
        試驗前校準信號機日歷時鐘,試驗后按照5.4.1要求,檢查信號機日歷時鐘精度。

        7、檢驗規則
        7.1 型式檢驗
        信號機的型式檢驗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進行: ——產品新設計試生產; ——轉產或轉廠; ——停產后復產;
        ——結構、材料或工藝有重大改變;
        ——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或合同規定等。
        7.2 出廠檢驗
        型式檢驗合格后,在產品出廠前,應逐臺對信號機進行出廠檢驗,以保證出廠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7.3 合格判定
        7.3.1 型式檢驗合格判定
        按表1的規定進行型式檢驗,如果有一項試驗不符合要求,則判定該型號信號機型式檢驗不合格。

        型式檢驗合格判定

        7.3.2 出廠檢驗合格判定
        按表2的規定進行出廠檢驗,如果有一項試驗不符合要求,則判定該臺信號機出廠檢驗不合格,應進行返工或返修后重新檢驗。

         

        8、標志、標簽和包裝
        8.1 標志、標簽
        信號機的外包裝應體現如下內容:
        ——中文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種類、耐溫等級、電源電壓、頻率等主要電氣參數、結構尺寸、整機重量; ——制造商名稱、詳細地址、產品產地、商標; ——產品所執行的、符合的標準編號及標準名稱。
        8.2 檢驗合格證
        每臺出廠的信號機必須要有產品檢驗合格證,檢驗合格證應有如下內容: ——產品名稱、型號、種類; ——制造單位名稱; ——執行的產品標準編號; ——出廠檢驗結論、檢驗日期; ——檢驗員簽名或檢驗代號。
        8.3 包裝
        包裝箱應符合防潮、防塵、防震的要求 。
        單個包裝箱內應有使用說明書、保修卡、產品檢驗合格證或檢驗標志及其它附件 包裝好的產品均應能承受汽車、火車、輪船和飛機等的運輸。

        相關解讀

        一、道路交通信號有哪些
        1、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
        2、指揮燈信號: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四)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五)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前兩款規定亦適用于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3、車道燈信號: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人行橫道燈信號:
        (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黃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4、交通指揮棒信號:
        (一)直行信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曲臂放下,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左轉彎信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前平伸,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號: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不準車輛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可以繼續通行。
        手勢信號:
        (一)直行信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左轉彎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
        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車輛、行人必須遵守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規定。
        車輛和行人遇有燈光信號、交通標志或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的指揮不一致時,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二、如何理解設置交通信號燈的利與弊
        合理設計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口,通行能力比設置“停車或讓路”標志的交叉路口大。設置“停車或讓路”標志的交叉口的交通量接近其通行能力時,車流就會不暢而大大增加車輛的停車與延誤,特別是次要道路上的車輛,停車、延誤更加嚴重。這時,把設置停車標志的交叉口改為信號控制的交叉口可能恰到好處,可改善次要道路上的通車,減少其停車與延誤。如果交通量沒有達到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的時候,不合理地將停車標志交叉口改為信號控制交叉口,則結果就可能適得其反。以下從兩方面來說明不合理設置信號控制的弊端。
        將停車、讓路標志交叉口改為信號控制交叉口消除了原停車或讓路標志交叉口的優點。在設置停車、讓路交叉口上,對主要道路車輛是保證暢通無阻的,可以看成沒有這個交叉口一樣,因此,主要道路車輛延誤很少。改為信號控制交叉口之后,就要為少量次要道路上的車輛產生大量的停車與延誤。而在次要道路上,因車少,有些時候亮著綠燈卻無車通行。這在我國各地是屢見不鮮的事實。這些被迫產生的停車與延誤, 導致顯著而又是無謂的能耗與通行費用的浪費。
        交通控制信號的主要功能是在車輛相交叉處分配車輛通行權。但不幸的是,交通信號燈控制往往被許多人看成是能治理交叉口交通百病的靈丹妙藥。最普遍的是把交通信號燈控制看成是主要的安全設施。實際上,能正確設計、合理設置和運行交通信號燈控制,是可以兼有改善交通安全的效果的但這只是交通信號主要目標的一個副產品。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使各類、各向交通有秩序、高效地通行。
        如果交通信號燈被看成是一種交通安全設施,僅僅為交通安全而在交叉口盲目設置,那么,國際上統計證明不少交通事故恰恰發生在不合理設置交通信號燈的地方。由于主要道路上駕駛員遇紅燈而停車,但他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并未看到次要道路上有車通行, 就往往會引起故意或無意闖紅燈。因此,信號控制交叉口的交通事故,往往多發在交通量較低的交叉口上,或是交通量較低的時段內。不少事故記錄表明,最驚人的最危險的事故往往就發生在這種交叉口上。因此,研究制定合理設置交通信號燈的依據是十分必要的。在技術上,使設置信號燈有據可依,避免亂設信號燈現象,可避免無謂的投資浪費;在交通上,可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交通事故。

        相關問題

        一、一個路口可以放2臺智能交通信號控制機嗎?
        【答】一般不會,一個路口各個方向的信號燈放行是有邏輯關系的,例如不允許東西和南北一起放行、綠沖突、紅綠沖突等等,要是兩臺控制機,不好做聯動。

        二、交通信號控制原理是什么?
        交通信號燈是交通安全產品中的一種,是為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減少或避免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改善交通各方面狀況的一種重要工具。適用于丁字、十字等交叉路口,由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控制,指導車輛和行人安全并且有序地通行。
        交通信號燈可以分為定時控制、感應控制、自適應控制。
        1.定時控制。交通信號控制機均按事先設定的配時方案運行,也稱定周期控制。一天只用一個配時方案的稱為單段式定時控制;一天按不同時段的交通量采用幾個配時方案的稱為多段式定時控制。
        最基本的控制方式是單個交叉口的定時控制。線控制、面控制也都可用定時控制的方式,也叫靜態線控系統、靜態面控系統。
        2.感應控制。感應控制是在交叉口進口道上設置車輛檢測器,交通信號燈配時方案由計算機或智能化信號控制機計算,可隨檢測器檢測到的車流信息而隨時改變的一種控制方式。感應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單個交叉口得感應控制,簡稱單點控制感應控制。單點感應控制隨檢測器設置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半感應控制和全感應控制。
        3.自適應控制。把交通系統作為一個不確定系統,能夠連續測量其狀態,如車流量、停車次數、延誤時間、排隊長度等,逐漸了解和掌握對象,把他們與希望的動態特性進行比較,并利用差值以改變系統的可調參數或產生一個控制,從而保證不論環境如何變化,均可使控制效果達到最優或次優控制的一種控制方式。

        三、交通信號燈為什么采用白天和晚上的控制模式?
        【答】交通信號燈現在一般都使用自動控制儀,按預先設定的周期控制。交通流量大時,加大周期有利于減少信號變換造成的損耗,提高路口通過效率,但在流量不足時會產生綠燈尾已經無車,其它方向車輛等候時間加長的弊病,白天和晚上的交通流量不同,因此往往采用白天長周期,晚上短周期的不同控制模式控制。

        四、在沒交通信號的路口為什么會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
        【答】因為中國是右側通行的國家,駕駛者在車輛的左側,所以法律規定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右側先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了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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