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機動車限行規定(日期:06-24 )
《天津機動車限行規定》對于未按規定時間、道路、區域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第九十條有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不記分的處罰;對于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 交通事故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日期:06-03 )
員工在執行工作任務期間因第三人侵害致死,按照法律規定可以獲得兩份賠償:一方面近親屬積極聯系所在單位進行工傷認定,認定工亡后獲得工亡賠償;另一方面,追尾事故通常由后車承擔主責或全責(最后結果以交通事故認定書為準)。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日期:06-03 )
近期,GB38900-2020《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發布,將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本次標準主要變動有:根據GB7258-2017調整相應檢驗項目和檢驗要求;結合GB18565-2016調整相應人工檢驗項目和儀器設備檢驗項目,增加了人工檢驗項目過程的數據記錄項目。
- 機動車盜搶保險條款(日期:06-02 )
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賠償范圍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今天,小編就相關保險條款給大家做個解讀。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日期:06-02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積分指的是道路交通違法記錄的記分的累計,超過12分之后會被暫扣駕駛證,根據最新規定不同違法行為扣分是不一樣的,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最新違法行為及扣分詳細,具體如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日期:06-01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的法律。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規定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 超載1人處罰扣分標準(日期:06-01 )
超載1人處罰扣分標準:私家車超載一人扣2分,罰款兩百元。載客汽車超載一人扣6分。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 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試行)(日期:06-01 )
為加強道路運輸駕駛員動態管理,推進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體系建設,引導道路運輸駕駛員依法經營,誠實信用,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周期為12個月,從最初的資格證明文件的計算日期。
- 機動車輛保險附加險條款(日期:06-01 )
機動業務基本上可以分為兩大類,即基本險和附加險。通常要求在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全車搶盜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等會約定責任免除條款,今天小編就常見的免責條款給大家做個整理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日期:05-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于2018年12月29日通過并公布,共十九條,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暫行條例》同時廢止。《車輛購置稅法》已經上升到法律的層面,原暫行條例僅為行政法規。由此可見,國家對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的要求愈加重視和規范。
- 駕駛證的申領和使用規定(日期:05-31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駕駛證管理,嚴格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交通事故,方便群眾辦理駕駛證,營造和諧的交通安全環境。公安部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進行了修改。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并發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 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號牌管理通知(日期:05-31 )
公安部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號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0]277號),以進一步規范機動車號牌的生產、發放和使用管理。《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36-2007《機動車號牌》規定使用發牌機關代號,遵守號牌序號編碼規則和使用規則。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日期:05-31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布了最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38900-2020強制性國家標準。替代原GB21861-2014,GB18565-2016標準。
- 機動車報廢標準規定(日期:04-15 )
5月1日起,由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四部委聯合發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將正式開始實施。根據規定,已注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被強制報廢。
- 機動車盜搶保險條款(日期:04-15 )
《機動車盜搶保險條款》是一種中國人保機動車盜搶保險條款。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賠償范圍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 交強險賠償限額新規標準(日期:04-14 )
根據新的交強險條例規定,被保險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被保險以外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的賠償限額范圍內負責賠償。
- 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日期:04-14 )
為了正確、及時地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和懲處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遵循事故處理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原則,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和事故預防對策研究。
- 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日期:04-14 )
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公布《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出臺了一系列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的新措施,包括加快檢驗機構審批建設、試行私家車6年內免上線檢測、推行異地檢車等服務、加強對檢驗機構監管、政府部門與檢驗機構脫鉤、強化違規違法問題責任追究等多個方面。
- 機動車管理規定(日期:04-14 )
機動車管理規定的法律法規有:《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八號、《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05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46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
- 機動車輛保險附加險條款(日期:04-13 )
商業車險主要分為主險和附加險兩部分,附加險一般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險、自燃損失險、涉水行駛險、無法找到第三方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等,今天小編就常見附加險條款內容給大家做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