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車牌上的固封帽掉了不會罰款,但是會處以警告處罰,責令其在10個工作日內到車管所申請換領并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今天小編就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標準給大家做個說明。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以下簡稱“號牌固封裝置”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以及生產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核發的號牌固封裝置的生產和檢驗。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28-2002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eqv ISO 68921998
GB/T 2423.17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Ka鹽霧
GB/T 2423.17-1993 eqv IEC 60068-2-11:1981
GB/T 3098.1-2000 緊固件機械性能 螺栓、螺釘和螺柱idt ISO 898-1:1999
GB/T 3098.13-1996 緊固件機械性能 螺栓與螺釘的扭矩試驗和破壞扭矩 公稱直徑110mm(idt ISO 898-7:1992)
GA 36-2007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
3 術語和定義
GB/T 228-2002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special fixing device for license plate of motor vehicle
將金屬材料機動車號牌固定在機動車指定位置上的裝置。
3.2 固封底座 fixing base
將螺栓頭隱藏其中并使螺栓通過它來固定機動車號牌的機械部件。
3.3 固封扣蓋 fixing cap
扣于固封底座將位于固封底座中的螺栓頭封閉在一個空間內的機械部件。
4 技術要求
4.1 外觀結構
號牌固封裝置外觀、結構設計應符合如下要求
--號牌固封裝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蓋組成
--號牌固封裝置各組成部件表面應均勻光滑、無鍍層脫落現象
--固封扣蓋上應有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的漢字和代表發牌機關代號的字母與號牌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和發牌機關代號一致。漢字和字母為凹印。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應符合GA36-2007中5.7的要求發牌機關代號應符合GA36-2007附錄A的要求。
4.2 規格尺寸
4.2.1 固封底座和固封扣蓋
固封底座和固封扣蓋組合的外徑尺寸為18mm22mm。固封扣蓋上漢字字體為7.8mm宋體英文字母字體為9.2mm Times New Roman漢字和英文字母的字符寬比為95%。漢字和英文字母的字符組合位于固封扣蓋中央。
4.2.2 螺栓
螺栓規格為M6。
4.3 材質
號牌固封裝置各組成部件均為合金或鋼質。
4.4 螺栓抗拉伸性能
在環境溫度下按GB/T 228-2002中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時螺栓的抗拉強度應不小于500N/mm2。
4.5 螺栓硬度性能
在環境溫度下按GB/T3098.1-2000中8.4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時螺栓的洛氏硬度應不小于22。
4.6 螺栓抗扭性能
在環境溫度下按GB/T 3098.13-1996中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時螺栓的最小破壞扭矩應不小于13N·m。
4.7 防銹性能
鹽霧腐蝕試驗后號牌固封裝置外表面應無明顯銹蝕痕跡。
4.8 安裝要求
4.8.1 安裝工具
應使用通用安裝工具進行安裝。
4.8.2 安裝數量
每面號牌應至少使用兩個號牌固封裝置固定。
4.8.3 外觀要求
用號牌固封裝置安裝好號牌后號牌固封裝置不得遮蓋號牌上的機動車登記編號。
4.8.4 緊固要求
用號牌固封裝置安裝好號牌后固封底座應緊貼號牌且固封底座和固封扣蓋結合緊密固封裝置不得有松動。
4.9 防松脫性能
振動試驗后固封扣蓋和固封底座不應分離號牌固封裝置不應出現松脫現象。
4.10 防拆卸性能
使用常規工具拆卸號牌固封裝置固封扣蓋和固封底座在5min內不應分離。拆卸后的號牌固封裝置應當被損壞無法重復使用。
5 試驗方法
5.1 外觀測試
目測檢查號牌固封裝置外觀和結構應符合4.1的規定。
5.2 尺寸測試
用精度為0.1mm的長度測量工具測量固封底座和固封扣蓋組合的外徑尺寸、固封扣蓋上字符的尺寸
和位置以及螺栓規格應符合4.2的規定。
5.3 螺栓抗拉伸性能測試
按GB/T 228-2002中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試驗后應符合4.4的規定。
5.4 螺栓硬度性能測試
按GB/T3098.1-2000中8.4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試驗后應符合4.5的規定。
5.5 螺栓抗扭性能測試
按GB/T 3098.13-1996中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試驗后應符合4.6的規定。
5.6 防銹性能測試
按GB/T2423.17的有關規定將號牌固封裝置按正常使用狀態安裝固定后置于鹽霧濃度為5鹽霧沉降量為1mL2mL/(80cm2·h)的鹽霧箱中24h取出恢復放置1h。試驗后應符合4.7的規定。
5.7 安裝檢查
將號牌安裝在機動車上后裸眼觀察號牌固封裝置和號牌號牌固封裝置應緊密貼合于號牌徒手作用于號牌沒有明顯松晃應符合4.8.2、4.8.3和4.8.4的規定。
5.8 防松脫性能測試
按照產品使用安裝說明將號牌固封裝置安裝固定在振動試驗臺上。振動頻率為33Hz,頻率誤差為±2%振動加速度值9.8m/s2, 試驗持續1h。試驗后應符合4.9的規定。
5.9 防拆卸性能測試
將號牌固封裝置放入萬能材料試驗機夾緊裝置中分別進行正面和側面的壓力測試正面施加10kN的壓力后外觀不應明顯變形側面施加5kN的壓力后外觀不明顯變形將號牌固封裝置安裝固定在3mm厚的鋼板上用螺絲刀、鉗子、活動扳手、套筒、榔頭等工具用撬、插、拔、敲擊等方式卸下固封扣蓋。試驗后應符合4.10的規定。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號牌固封裝置的檢驗分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
6.2 型式檢驗
6.2.1 檢驗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 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
c) 正式生產時每2年檢驗1次
d)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
6.2.2 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為第4章規定的全部項目。
6.3 出廠檢驗
號牌固封裝置在出廠時均應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外觀、產品構成。
6.4判定規則
在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10套樣品若樣品檢驗結果全部符合要求則該批產品判定為合格產品若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該批產品判定為不合格。
6.5其他
號牌固封裝置每兩年應取得具有計量認證和國家實驗室認可資質并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全性能送樣檢測報告或抽樣檢測報告。
7 包裝、運輸和貯存
7.1 每套號牌固封裝置按照運輸、貯存要求有適當的包裝以防止產品損傷包裝箱內應有使用說明書、產品檢驗合格證、裝箱單等。
7.2 產品在運輸時要注意防止淋雨、受潮。
7.3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防雨的場所。
8 生產管理
號牌固封裝置由省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監制。
一、國家對汽車牌照的固封規定
1、牌照安裝要保證牌照無任何變形和打孔,并基本垂直于地面,其誤差小于15度;
2、拍照安裝時每面要用兩個壓有發牌照機關代號的牌照專用固封裝置固定;
3、前號牌必須安裝在車體前正面下部的中間或偏右位置上;
4、后號牌必須安裝在車體后正面下部的中間或偏左位置上;
5、凡1992年10月1日以后生產的各類機動車輛,必須按上述要求及號牌尺寸規格設計制造相應的安裝位置或號牌架;
6、大型載貨汽車和掛車必須在后欄板處噴寫本車號牌的放大號,字體放大2.5倍,字體標準與號牌一致;
7、大型貨車掛車應懸掛掛車號牌一面(半掛車用主機號牌),并噴放大號,發給行駛證。即主機與掛車不是一個號牌。
二、機動車號牌固封裝置安裝事項說明
1、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有關“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第43個月開始,新生產機動車(摩托車除外)的每面號牌板(架)(三輪汽車的前號牌板[架]除外)均應設有4個號牌安裝孔”,以及國家公共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GA36)有關“安裝孔均應安裝符合GA 804要求的固封裝置,但受車輛條件限制無法安裝的除外”的規定,對于2016年3月1日起出廠的機動車(摩托車除外),各車輛管理所將按規定配發與安裝孔相應數量的8個固封裝置,并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
2、、對于2016年3月1日之后出廠并已登記上牌,且未配發與安裝孔相應數量固封裝置的機動車(摩托車除外),車輛管理所將按規定免費補發固封裝置并安裝。
3、對于2016年3月1日前出廠,但車輛生產廠家已在車輛號牌板(架)自行設有4個安裝孔的機動車(摩托車除外),由機動車所有人自愿有償增配固封裝置,增配的固封裝置按照“單獨補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每個1元”的收費標準執行。
4、以上車輛,因其他原因造成固封裝置缺損的,由機動車所有人自愿按照收費標準增配固封螺絲。
三、車牌上的固封帽掉了一個,新交規會被罰款嗎?
車牌上的固封帽掉了不會罰款,但是會處以警告處罰,責令其在10個工作日內到車管所申請換領并使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但是警告以后在10個工作日后再次被查獲的,按照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行為予以罰款200元、記12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2款,對機動車已安裝號牌但未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在十日內到車管所申請換領并用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將相關信息錄入綜合平臺;因上述行為十日后再次被查處的,按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行為予以罰款處罰并記分。
一、未使用牌照專用固封螺絲怎么處罰?
【答】 按新交規的規定,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可以記12分。但是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用專用固封螺絲安裝號牌不是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公安部內部通知,你不知情,也沒有造成遮擋和無法識別號牌的后果,如果你的車前期還通過了年檢的話,交警自身也沒有盡到提醒義務。
二、網上購買了固封螺絲安裝交警管嗎?
【答】只要符合規定的固封螺絲就可以的。
每個省市的車牌螺絲都有各自獨一的標志,不能隨意安裝。比如廣西南寧的“桂A”有它獨一的螺絲標志,這時候就不能用湖南的“湘A”的固封螺絲來代替。
車牌上是有四個孔的,裝兩個就不行了。這時就必須要安裝4枚固封螺絲,這也能解釋為啥有時候看到的車子有八個螺絲,有些車卻只有4個。當你的愛車面臨螺絲數裝的不夠時,又或許是螺絲掉落了,那就必須要補裝了。
三、網上買的車牌螺絲比車管所小能不能裝?
【答】 能裝是能裝,就是質量不太好。容易被拆卸。要達到我國的防拆卸標準才行。
在淘寶上購買的固封螺絲大部分都是不合格產品,也就是偷工減料,像是把底座跟扣蓋做薄,爪扣使用普通鐵質材料。而正規廠家必須要有《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螺絲檢測報告》才能參加交通部門的固封螺絲采購招標,并且每過一段時間會隨機抽查,因此正規廠家基本上不敢偷工減料。合格的固封螺絲必須要滿足《GA804-2008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裝置》里面的要求,最主要的一點就是: 防拆卸性能使用常規工具拆卸號牌固封裝置,固封扣蓋和固封底座在5min內不應分離。拆卸后的號牌固封裝置,應當被損壞,無法重復使用。因此能盡量保護車牌,不合格產品基本上無法達到這個效果。總之一句話,機動車號牌專用固封螺絲是為了防止車牌被盜,或者隨意更換車牌的一種有效產品。還是盡量使用車管所發放的固封螺絲吧。
網站聲明:交通違章查詢網刊載內容均來自當地機構或網絡,主要以學習交流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問題和政策等內容,并不意味著認同其觀點或真實性。如涉及版權等問題,請將鏈接反饋給我們,核實后會盡快處理。
Email:********@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