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汽車交強險賠償金額是多少?范圍是什么呢?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賠償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交強險賠償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即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無責任10000元。
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即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1000元。
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即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無責任100元。
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我國《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對于交強險的賠償范圍進行了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2006年3月1日國務院第127次常務會議通過,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由此可見,交強險只對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只對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只在相應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中有關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的規定,就是本條所說的有關法律規定。
《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八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報案,發生交通事故了,首先需要撥打122事故報警臺,通過交警判定責任方,有責任的一方負責撥打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報案。如果是單方事故或輕微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將車開走,并在出險后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即可。
二、查勘定損,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會對車輛進行查勘定損,并根據車輛的受損情況確定損失金額。如果理賠金額超出承保上限,需要車主或有責任的一方自掏腰包補差價。發生輕微事故,車主可直接將車輛開到定損中心進行定損。如果損失較大的,保險公司會派查勘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查勘。
三、遞交理賠材料,理賠材料包括車輛的保單、行駛本、駕駛本、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及責任認定書,單方事故無需提交責任認定書。如果涉及到人傷的,還需提供傷者的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發票。
四、修車,車主可以自行選擇喜歡的4S店或熟悉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但在保險公司業務大廳辦理定損時就提前告知工作人員,選擇好修理地點后,不再更改。修理完成后,車主需要墊付維修款,并需開具與定損金額一致的發票及維修清單。
五、領取賠款,修完車后被保險人需要攜帶定損單、維修發票、維修清單及銀行卡到定損大廳辦理領取賠款手續。一般不超過7個工作日,理賠款會打入被保險人的銀行卡賬戶內。
1、交強險一年之內可以賠付多少次?
交強險在保險期內,可以進行多次賠償,每次賠償不能超過賠償限額。如果交強險一年的責任期限內已經發生過賠付,再次發生事故時,可以仍然獲得最高12.2萬元的賠償。車主們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嚴重違法的交通事故會遭遇“拒賠”或者“追償”的。比如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是拒賠的,而無駕照、醉駕導致的交通事故將會遭遇追償。
2、交強險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a、交強險醫療費賠償項目:
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b、交強險死亡傷殘費賠償項目:
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3、交強險是否賠自己的車損?
是不能賠自己損失的。交強險賠的是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內進行賠償。
根據交強險條款第五條對“受害人”有明確定義: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所以全責交強險理賠是不包括自己的。因此自己的損失交強險是不能夠進行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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