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規矩要守到底,許多行人 遵守 紅燈停、綠燈行的 交通規則 ,但卻大多不在意等燈時腳踩斑馬線,為的是搶前幾個身位率先過馬路,這就是典型的 守規矩 守得不完善,也可以說是守規矩的同時犯規矩。
站在 斑馬線 上等燈,既 妨礙 自行車轉彎,又阻礙機動車過往,也是一種違章行為,只是比闖紅燈過街在造成交通擁堵與混亂的程度上有所不同。這一點很容易被人們所忽視。常見路口人行道處,有行人因此與騎車或開車的人發生齟齬。為此,有必要在路口的人行道處立一個牌子,清楚標明“等待綠燈時,請站在馬路牙子上,勿踩斑馬線”。這樣的提示雖然細小,卻頂大用,可以使維護交通秩序的協管員和志愿者有“告示”可依,也能夠讓行人得到提醒而自覺守則。
守規矩守不到底,或似是而非地守規矩,是法規意識、責任意識缺失的一種表現。這種不良習慣緣于對規則缺少應有的敬畏,而公共秩序來自公眾對規則的認可和遵行程度。人人都履責擔責,自覺遵守規則,我們置身其中的現代城市才能運行暢通,也才能 與人方便 與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