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換證處理辦法】
1、過期1年以內,可以按正常手續辦理換證業務。
2、過期超過1年但未滿3年,駕駛人需要到車管所參加科目一考試,及格后方能辦理換證業務。
3、過期超過3年,即便有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駕駛證依然會作廢;此時是沒有辦法補救的,只有重新繳費報考駕駛證。
【時間規定】
過期換證時間:駕駛證到期后三年內必須換證。
過期作廢時間
駕駛證過期一年以上作廢。駕駛證過期一年年審不會被取消。一年內年審都可以,不會被罰款。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過期處罰規定】
過期還繼續開車上路的直接按無證駕駛處理,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公安部令第123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