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沒年審會被強制報廢。根據《機動車強制報準》:
第四條已機動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四年沒提前報廢還有補貼,保留號牌需要理機動銷后六個月內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登記時可以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一、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章登記
第五節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第三章其他規定
第五十二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二、辦理報廢流程
(一)車輛報廢補貼申請所需材料
第一步:帶齊產權證、行駛證、車主身份證、銀行卡原件加復印件!
(保留原號:務必滿三年)
第二步:到舊車回收中心辦理報廢申請!
第三步:三天后把車輛送到指定的拆車廠!
第四步:代理人或本人簽字!
第五步:務必車主本人帶著身份證原件、銀行卡并復印件、產權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取上牌單并辦理補貼手續,再保留上牌單或者直接上牌!
(二)車輛報廢補貼流程
1、報廢老舊機動車并更換新車工作流程
2、報廢老舊機動車工作流程
(一)車主報廢老舊機動車(送交具有正規資質的解體廠報廢解體)。
(二)車主向交易辦理平臺提出報廢老舊機動車政府補助申請。
(三)車主持相關材料通過交易辦理平臺申領政府補助。審核合格后,由市財政將政府補助資金劃撥至以車主名義設立的單位開戶銀行賬戶或個人指定銀行活期儲蓄賬戶。
已報廢老舊機動車并領取政府補助的車主,如另行購置新車,不再享受企業獎勵,交易辦理平臺也不再受理車主其他申請事項。
要看機動年檢周期(兩年一檢還年一檢),算出有多少期沒有年檢。
機動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一次記3分),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強制報廢。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逾的可以年檢(要將以往稅費補違章處理掉),需要注意連續3周期不年檢的機動車將被強制報廢!
根據多部委制定,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被強制報廢。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未按時參加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年審)的車輛不允許上路行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扣3分最低罰款200元。由于未參加機動車年檢而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此外,脫檢屬于非法駕駛,保險是不賠的,各位車主掂量掂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注意:連續3次檢驗周期未檢驗,并不是指連續3年,而是指連續3個周期。
各類車的審驗周期: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年審過期具體的補辦手續:
1、《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只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才能確認車輛的信息,并且在行駛證的副頁有檢驗記錄一欄,可以清楚知道行駛證的情況,比如有沒有過年檢、年檢時間等。這些信息,車管所辦理的工作人員都需要一一核對,確保無誤。
2、有效的本年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正本
交強險保單必須是本年度的,并且還在有效期的才行,公安交管部門會留存正本。像我這種過期了半年的情況,去辦理也是要拿今年還在用的交強險保單去。
3、有效的本年度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車船稅完稅或免稅證明和交強險保單的要求一樣,也是要提供還在有效期的原件供查驗。
4、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因為在辦理時需要錄入車主的身份信息,因此必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如果是代理人申請,那么除了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外,還必須有機動車所有人簽名的書面委托書。這點非常重要,如果沒有委托書,即使其他資料都齊全,也是不能代辦的。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車輛年審
逾的可以年檢(要將以往稅費補違章處理掉),需要注意連續3周期不年檢的機動車將被強制報廢!
根據多部委制定,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被強制報廢。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未按時參加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年審)的車輛不允許上路行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扣3分最低罰款200元。由于未參加機動車年檢而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此外,脫檢屬于非法駕駛,保險是不賠的,各位車主掂量掂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注意:連續3次檢驗周期未檢驗,并不是指連續3年,而是指連續3個周期。
各類車的審驗周期: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年審過期具體的補辦手續:
1、《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只有機動車行駛證原件才能確認車輛的信息,并且在行駛證的副頁有檢驗記錄一欄,可以清楚知道行駛證的情況,比如有沒有過年檢、年檢時間等。這些信息,車管所辦理的工作人員都需要一一核對,確保無誤。
2、有效的本年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正本
交強險保單必須是本年度的,并且還在有效期的才行,公安交管部門會留存正本。像我這種過期了半年的情況,去辦理也是要拿今年還在用的交強險保單去。
3、有效的本年度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車船稅完稅或免稅證明和交強險保單的要求一樣,也是要提供還在有效期的原件供查驗。
4、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因為在辦理時需要錄入車主的身份信息,因此必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如果是代理人申請,那么除了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外,還必須有機動車所有人簽名的書面委托書。這點非常重要,如果沒有委托書,即使其他資料都齊全,也是不能代辦的。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車輛年審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眾所周知,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及時消除車輛的安全隱患,督促加強車主對于汽車的維護保養,我們國家有著明文規定要求車主在一定的時間段內進行車輛年檢,也是說每個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要進行車輛體檢...
車輛車架號如果在年檢的時候無法通過,可以拿上登記證,行駛證等去車管所進行辦理車架號變更業務,重新打刻車架號。...
車輛只要沒有連續三個周期沒有年檢就可以,如果超過三個周期沒年檢,會按報廢車算,只是逾期沒年檢,那么先去查下有沒違章,有的話處理好,交強險一交,就可以去年檢了。...
改變已領牌照機動車的車身顏色、車型、性能、用途和結構,更換車架、車身或發動機,車主都必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加裝尾翼、做大包圍、改裝排氣管等行為,原則上都不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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