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人們在喝酒過后,對駕駛車輛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對于酒后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的幾率越大。那么關于酒駕的處罰規定有哪些呢?關于酒駕的賠償規定又有哪些?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黨員干部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處分辦法》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司法機關依法作出認定,并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的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第四條 對黨員干部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處分,應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條或第一百七十四條、《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第十六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或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等規定進行。
第五條 因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依法被處暫扣駕駛證并處罰款的,黨紀給予警告處分,或政紀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第六條 因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依法被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的,黨紀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或政紀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第七條 因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依法被作出相對不起訴或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紀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政紀給予撤職處分。
第八條 因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依法被判處刑罰的,黨紀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政紀給予開除處分。
《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22條共分兩款,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第2款規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解讀】:條例規定酒后駕車出現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但是保險公司可以在交強險責任范圍內給予相應賠償,但之后保險公司可以向車主追償,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會先替車主賠償之后再和車主追要保險公司墊付的賠償金額。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解讀】:司法解釋以侵權責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強險的功能為依據,明確規定這些情形下,交強險保險公司仍然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該規定一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受害人的人身權益、發揮了交強險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侵權人承擔了最終的賠償責任,制裁了侵權行為。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問】酒駕包庇未遂怎么處理?
【答】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構成交通肇事罪,包庇的人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酒后駕車和闖紅燈哪個責任大?
【答】酒后駕車責任大。
飲酒駕駛: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闖紅燈:根據最新規定,闖紅燈由原來的罰款200元扣3分改為罰款200元扣6分。
【問】醉駕處罰留案底嗎?
【答】依據現行法律,醉駕被刑事拘留后還是要追究刑事責任,判決拘役的,所以會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醉駕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伴隨而來的肯定有交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比如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行政處罰是有記錄的,也就是俗稱的案底。但這種行政處罰案底比犯罪的案底影響要小,不會對工作、生活、出行造成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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