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機動車違章扣分首先去車管所、交警大隊或通過手機app等方式查詢一下有無違章,查詢后在車年審前到違章處理大廳處理,駕駛證積分是周期性的,如果周期扣分超過12分是要去參加學習的。
1、拿著自己的駕駛證去扣分,必須是本人拿著駕駛證、身份證和車輛持有人的行駛證,到交警部門違處大廳辦理。
2、把行駛證和駕駛證、身份證一起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調出你的違法記錄讓你確認。
3、當確認是你的違法信息,工作人員就會給你打印處罰決定書,然后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交罰款,交款后,違法信息就沒了。
1、打電話查詢
很多地區交警網站對于駕駛證扣分查詢會列出一個免費交通違章查詢電話可以撥打查詢情況,同時還可以撥打114進行交通違章查詢情況。
2、駕駛證扣分網上查詢
可以上網百度搜索“車輛違章”(或直接搜車輛違章XX地),進入查詢系統(就是各地的公安交警網或者是車管所網站),按所在地區進行查詢,一般需要輸入車輛識別號(一般是車架號的后4位或后6位,有些城市則是需要發動機號);有的地區需要注冊,以后再登錄查詢就方便了!
駕駛證在線扣分查詢
3、駕駛證扣分直接到所在城市交警隊查詢
(1)拿著行駛證、駕駛證直接到所在城區交警大隊查詢,會為你列出所有違章項目,可以在檢車前選擇任意時打印。
(2)再就是車管所,大廳有自助查詢系統,只要輸入本省的車輛牌號就可以查詢違章信息了!
駕駛證扣分未達12分不處理,記分會轉入下一記分周期;駕駛證扣分達到12分不處理會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駕駛證累計的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9年5月x日,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19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20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
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四)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
(五)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六)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駛的;
(三)飲酒后駕駛車輛的;
(四)駕車穿插、超越警車護衛的車隊的;
(五)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六)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擋滑行的;
(七)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八)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物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讓車的;
(二)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
(四)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
(五)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六)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七)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
(八)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九)違反停車規定,臨時停車、停放的;
(十)不按規定掉頭的;
(十一)駕駛噪聲和排放有害氣體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的;
(十二)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過標準的;
(十三)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十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違反其他載人規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機動車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二十二)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二十三)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違反管制措施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一)違反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的;
(二)違反車速規定的;
(三)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五)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前方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的;
(六)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七)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八)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
(九)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的;
(十)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的;
(十一)駛入或者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十二)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警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十三)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十四)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
(一)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的;
(二)駕駛員在實習期間不按規定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的;
(三)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的;
(四)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的;
(五)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
(六)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七)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的;
(八)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九)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十)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一)小型客車行駛中,駕駛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十二)其他違反車輛裝載規定的。
第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員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按照交通法規處理和對違章行為記分外,還應按照下列規定追加記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追加記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追加記分2分;
(三)造成輕微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追加記分1分。
一、c1駕駛證被扣6分該怎么辦?
【答】c1駕駛證被扣6分不需要重新學習考理論。C照一個周期扣分未達12分,繳清罰款后積分自動清除,不用學習。
新交規第五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二、駕駛證12分全部扣了,會有什么影響?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三、駕駛證扣分是一年一清嗎?
【答】駕駛證扣分不是一年一清,而是從上一年的領證日期當月到第二年的同月的最后一天零點止為一周期,在這一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第二年的同月的最后一天零點后,系統會自動清零,不需要去交警隊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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