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九條規定,自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之日起的10日內,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記錄內容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為違法行為的證據。機動車違章扣分怎么查詢?違章扣分怎么處理呢?車管所違章扣分查詢及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一、網上查詢車輛違法信息:
1、登錄當地的交警網,然后點擊違法信息查詢。
2、按照系統提示,輸入車牌號碼,再輸入車輛識別代碼(行車證上就有,也就是大架子號),再輸入驗證碼,點擊確定。
3、你的違法信息就全都顯示出來了。
二、網上查詢駕駛證扣分情況:
1、還是登陸當地的交警網,然后點擊駕駛員信息查詢。
2、按照系統提示,先輸入駕駛證號碼(也是身份證號碼),然后輸入檔案編號(在駕駛證副證的右上角),點擊確定。
3、你的駕駛證信息就顯示出來了。其中就有扣分情況和扣分原因、駕駛證年審日期,發證日期等等都一目了然。
1、直接到當地車管所找前臺查詢,這是最直接的方法,只要把駕駛證和身份證帶過去查詢就可以了。
2、通過網上車管所進行查詢,直接在百度或者直接輸入當地車管所網址,找到交通違章查詢就可以了。然后輸入你的車牌號、車架號以及發動機的號碼就可以查詢了。
交通違章查詢:
http://www.koesuki.com
3、我們可以百度車輛違章查詢,就有很多網址出來,直接選擇自己所在的城市,然后輸入車牌號、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碼就可以查詢了。
4、可以直接撥打當地車管所的電話進行電話查詢。
相對于直接到車管所和打電話進行車輛違章查詢,網上查詢會比較便捷一些,當然違章記錄要以車管所的記錄為準,如果出現被套牌的情況,應該及時到車管所解決。
警察當面開單的要盡快到工商銀行帶著自己的駕駛證和行駛證和罰款的單據就可以了,在規定的15日之內交清,否則會有滯納金的。單滯納金也是有限的,比如說罰款200,滯納金最多就是200,再加上本金就是400,所以警察開出來的單據要盡快去交,其他的貼得罰單在車輛年檢的時候可以一次交掉,不會有任何影響。在警察當面罰你要扣分的時候,你多說說好話,一般的警察還是比較好的,不會太難為你。下面介紹幾種機動車違章扣分處理方法:
1、去違法行為發生地的交管部門進行處理。如果時間充裕,大家還在外地的情況,可以自行千萬當地交管部門進行處理。因各地的處罰方式不同,一定要記得要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或復印件前往。雖然過程繁瑣復雜,但能自己最快速的處理,也無需求人。
2、通過朋友代辦。如果違章當地有朋友的話,大家也可以拜托朋友幫忙處理。記住把把違章通知單、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寄給你的朋友,這樣可以節省不必要的往返時間。值得一提的是,有部分省市交管部門是不接受他人代辦的,仍需駕駛員本人辦理。所以,一定要先打聽清楚再找朋友,不然會白跑一趟。
3、通過一些異地違章代辦的車友俱樂部或者相關經營機構進行處理。這個方法雖然會收取一些費用,但是能節省自己不少的時間。記住辦理時一定要簽訂相關協議,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還有,最好選擇有正規資質和實力的機構,否則很容易上當被騙。
4、通過郵政代繳違章罰款的業務進行處理。這個功能目前只支持部分省市開展,而且大家需要做好郵政部門、交管部門和物價部門等多個部門的溝通協調。雖然存在局限性,但好在這個方法正規有效,也能節省很多時間和成本。
1、車輛違章扣分處理需要帶什么東西?
(1)如果是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違章,帶上駕駛證、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就可以了。
(2)如果是代替他人去處理違章,要帶上你的身份證、他人的身份證、他人的駕駛證和車輛的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
2、車輛違章罰款和扣分一起么?
不一起。處理違章是先扣分,后交罰款。
處理違章第一步是駕駛人拿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到柜臺扣分,扣完分會得到一張罰單;然后第二步再拿罰單到指定銀行窗口繳費。
如果扣分后不交罰款,或忘記繳納罰款,扣分就不能清零,下個記分周期會累積扣分。
根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3、車輛違章不夠扣分怎么辦?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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