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駕駛證的領取日期是初次考取駕駛證的發證日期,清分日按領證日期計算,領取滿一年后24點清零(1年為一個記分周期,記分周期結束時記分清零)。例如,初次領證日期是2019年8月1日,記分清零日期是2020年8月1日24點。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1、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周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 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2、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志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于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于查驗,禁止轉讓、轉借、涂改、偽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例如:12月11日初領駕駛證,那么記分周期就是12月11日0時0分0秒至次年12月10日23時59分59秒,系統自動執行分數清算日就是12月11日。需要注意的是,系統判斷罰款是否已繳清以銀行到賬為準,繳款人應提前辦理避免記分未能及時清除。
一、駕駛證清零是幾點 到期當天還可以扣分嗎?
【答】到期當天是可以扣分的,只要當天把記分的罰款交清,就可以清零的,清零時間為到期日北京時間二十四時止,只要一個記分周期內未達到12分的,且沒有違法未處理的記錄(一般指C1),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將會將原先的記分清0。
二、駕駛證扣分清零后還會有記錄嗎?
【答】不會。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三、駕駛證扣分清零還用年審嗎?
【答】AB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記錄的話,即使扣分清零了還是要年審的。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一條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審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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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又稱“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本網為您提供提供全國368個城市駕照扣分記錄查詢系統及個人駕駛證信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