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汽車年檢是可以提前三個月的,而且年檢是看月份,不看日期。如果你的到期時間是八月九號,那你可以在六月、七月,還有8月份都可以年檢。
機動車在年審日前的3個月,都可接受檢測申請年審。最好提前兩個月或1個多月,別等到距離年檢到期只剩不幾天才想起受檢。其次,每月10日前,檢測站業務量相對偏少,是過線免排隊的良機,中旬開始車子增多,下旬是扎堆期。
1、個人車輛年檢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2、公司車輛年檢
(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公車須附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及填寫《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2)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
(3)行駛證(正副頁);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新車第一、二次參加年檢時可免);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采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8)委托本地核發合格標志的需提供《委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和回執 ;
(9)法院查封的車輛需要辦理定期檢驗的,憑法院提供的證明、憑證辦理;
(10)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年檢驗2次。
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機動車年審時間根據新車入戶的時間而定,如機動車行駛證的登記初始日期是2007年6月,那么,車輛年檢的時間就是每年6月。同時,按照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如6月參加年審的車輛,可在4、5、6月前往檢測線參加年檢。
有三個地方可以查詢。
第一,行駛證。看下行駛證,正本最下面登記日期,注冊日期的月份就是車輛年檢的月份,最后期限是這個月的最后一天。同樣在行駛證副本有打印一份寫的XXXXX檢驗有效期至XXXX年XX月,可以提前3個月年檢(包含審車月份)。
第二,年審標。年審標志白色那一面,打印著XXXXX檢驗有效期至XXXX年XX月,這個就是年檢的最后期限月份。同樣可以提前三個月。
第三,強險保單。強險保單上面有車輛的登記日期,同第一條,登記日期的月份就是車輛需要年檢的月份。
1.外觀檢測 到達檢測場后,第一步是外觀的檢驗,車主需要把車輛停在專門檢驗外觀的場地,把車輛中的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牌準備好,并把車輛的發動機艙蓋和后備廂打開,等待工作人員檢驗;
2.在外觀檢驗時,工作人員會拿出兩張表格,分別是機動車檢驗記錄單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有的檢測場是需要車主自己去業務大廳領取這兩份表格的)。工作人員會檢查并記錄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等數據,同時還會查看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等安全裝置是否齊全。當工作人員檢查外觀合格后,會在表格的外觀這一項簽字;
3.外觀檢測需要注意的是,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這樣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還有車身的顏色、外觀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一致。現在很多年輕人喜歡在自己的車上貼一些個性車標,這在驗車時是不會通過的,車主需要先把車標清理干凈,才會通過外觀檢驗。不過也有特例,“實習”標等經過公安機關備案審批的合法車貼是被允許的。如果你是新買的車也不要馬上貼上自己喜歡的帖紙,需要在上牌完成之后再貼。
4.還有就是,按照規定前排車窗三角窗夾角處不能貼膜,這里需要留出良好的透光性為駕駛員觀察兩側后視鏡提供便利,所以此處一旦貼膜,將不能通過驗車。
1、車輛狀況與行駛證、檔案記載不符者;
2、號牌、行駛證破損不全、字跡不清或自行仿制號牌者;
3、車輛改裝、改型、技術改造未辦理審批和變更手續者;
4、未按照規定噴寫單位名稱和號牌放大字樣者;
5、不按照規定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者;
6、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路費和保險者。
一、車輛年檢時間超過幾天可以嗎?
【答】 車輛年檢時間超過幾天不可以。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49條明確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在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按照《機動車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車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繳納罰款后才可以進行年檢。
二、車輛年檢最晚可在什么時候辦理?
【答】 車輛年檢最晚可在年檢到期之日辦理。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49條明確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在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按照《機動車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車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繳納罰款后才可以進行年檢。
三、汽車年檢都是檢些什么?
【答】 主要檢測以下內容:
(1)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
(2)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要求;
(3)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所有登記是否與現在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
(4)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涂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
(5)大型汽車是否按照規定在車門兩邊用漢字仿宋體噴寫單位名稱或車輛所在地街道、鄉、鎮名稱和駕駛室限坐人數;貨車后欄板(包括掛車后欄板)外側是否按規定噴寫放大2~3倍的車號,個體或聯營戶的汽車,門的兩側是否噴寫有"個體"字樣;字跡要求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特殊情況需經車管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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