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正式牌照沒有申領下來之前,汽車上路行駛是需要辦理臨時牌照的。那么,汽車臨時牌照最多可以辦幾次,有效期是多久也就成了很多車主關心的問題。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有關汽車臨時牌照的相關知識。
臨時牌照有效期
臨時號牌只有在有效期內才有效,否則為無牌駕駛。行政區域內的號牌有效期為7-15天,如果因為牌照制作周期的問題導致無法下正式牌照的話,是可以再次申請辦理臨時牌照的,本地臨牌共可以辦理3次,也就是45天的使用期限。
汽車牌照最多申領三次
現在,相關法規規定,每輛車的臨牌,最多只能申領三次,三次過后即鎖定,不能再申領。
請問汽車年審標志是什么樣子的?
一個橢圓形的貼標,正面是一個‘檢’字,檢字的背景是下一次檢車的年份,(如2009),檢字的周圍是1-12的阿拉伯數字,你的車幾月份該檢,就把對應的數字扣下來,也就是1-12這些數字缺哪個,你的車就是幾月分檢。強制險的標志和這個年審的標志是兩碼事,車年審合格了,車管所就給你貼年審標志,你的車入保險了,保險公司就給
汽車過戶需要代什么資料
全國每個地區和城市都有一些區別。
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賣方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有些少數城市需要原件,有極少數城市需要本人到場)
2、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3、車輛登記證書原件(一定不能是抵押給銀行的車,可在登記證書第3頁看到)
4、汽車到場,車架號清晰(某些城市可能需要發動機號)
5、購置稅本和交強險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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