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國家并沒有規定說私家車使用了多少年就必須強制報廢,更多是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來看的,一般而言車輛行駛了60萬公里基本就到了報廢的邊緣,對于已經出現老化,排放不符合最新法規等,是需要被強制報廢的。
其實,如果從行駛年限來說,任何一臺車的使用年限都是沒有做出限制的。但是,對于車子的行駛里程卻做出了規定,相關交通部門規定,非營運車輛的行駛里程為60萬公里。比如,當你買了自己的私家車后,自登記之日起,6年內是免檢的,從第7年到第15年,每年都要年檢一次,從第16年,一年要年檢兩次,從第21年,每年要年檢四次。
對于開著高齡私家車的朋友來說,這項規定確實有些讓人糾結。雖然60萬公里的汽車可以再繼續行駛,但是,后期的費用確實非常高。全年的維修費、檢測費等等費用全部加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在平時開車時,一定要多注意愛護車子,畢竟這都是拿自己的血汗錢買來的,沒有什么理由肆意駕駛。
不過還有說回來,有哪位車主能夠一直很專心地開著車齡15年的車子呢?就算車子外表保護的好,但這也只是表象,車子內部的零部件一定會老化的。在這時,如果開著這臺"老爺車"上路,肯定是非常危險的,一旦哪個零部件不工作了,那你的人身安全就會受到很大的威脅。
首先對于車輛強制報廢規定有著4種:
1、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2、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4、達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駛里程的。
而對于私家車而言,并沒有做明確的使用年限以及行駛里程做出強制的報廢條件,但是超過15年車齡的私家小型客車,只要通過車檢年檢就可以上路。可是其他車輛例如什么公交車,出租車,大小貨車,等營運車輛,除了個別車型之外達到使用年限后就必須報廢,不準上路了。
同時,全國依舊強制實施國四標準,所以排放不達標的國二跟國三車型硬不允許車輛上戶。雖然全國很多地方已經實施國五一年多,但是不同地方政策落實存在時間上的先后,所以很多城市已經連國四的車都不能上戶了。
1、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限制公里數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在商務部正式下發的《強制報廢車輛規定》中取消了對非營運轎車行駛年限的規定,同時將私家車報廢行駛里程限制為60萬公里。這種取消了年限轉而以公里數的限制為標準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車的使用率。以一年2萬公里的正常使用率來計算,私家車的使用時限幾乎翻了一番。雖然取消了年限,但并不意味著任何車輛都能真正開滿60萬公里,新政已經對車輛使用標準進行了更嚴格的規定。
2、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報廢年限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取消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中私家車自注冊登記后的第15年起車輛需要一年進行兩次年檢,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年檢中對高齡車輛進行了嚴格規定,在私家車在進行功率檢驗時,底盤輸出功率不得低于發動機額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凈功率的65%。同時,新標準提出,在一個機檢周期內的車輛,安全不合格、環保不達標將強制報廢。功率檢驗項目也將取代現有的油耗項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標較差的車輛。由此看來,雖然放寬了車輛使用年限,但是加強了老舊車輛的淘汰,尤其是對于環保標準進行了嚴格把控。
辦理延緩汽車報廢年限手續,車主需要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車管所辦理,所需手續主要有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檢測表。車主提交申請后,車管所會根據申請材料對車主和申請延緩汽車報廢年限的車輛進行審核檢測,如果情況符合要求,車管所會出具批準延緩汽車報廢年限的證明。
一般情況不同類型的車輛延緩的年限不同,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最初的6年內每2年審驗1次,之后為1年1審,使用年限超過15年后,每半年審驗1次,能通過審驗即可無限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6、微型貨車和19座以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不可申請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8、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9、吊車、消防車、鉆探車、專項作業車等專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適當延期,簽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1、半掛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2、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3、三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6年,可申請延期至9年;
14、四輪農用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15、正三輪摩托車,報廢年限為7年至9年,可申請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車,報廢年限為8年至10年,可申請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在我國不通過類型的車輛的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任何的車輛若是在到期之后,依舊想繼續使用的,需要提出申請,對于否則是一定會被注銷的,對于不注銷的情形,司法機關會采取一些強制的手段,要求其辦理注銷手續,并且還會讓其繳納罰金。
【問】私家車報廢年限或公里數?
【答】自2013年5月1日起,開始按照新規定執行淘汰老舊車報廢,其中私家車報廢年限取消,最大行駛里程60萬公里強制報廢。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版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權根據這一規定,小型私家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駛60萬公里后將引導報廢。
【問】轎車多少年報廢,是不是15年后半年一審?
【答】目前車輛年審政策是私家車(小轎車)都是6年后每一年一審車,15年后每半年一審。一般單位用車不作為營運車輛,正常使用還是15年,驗車年限和私家車一樣。
【問】單位轎車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答】單位轎車通常為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或大型非營運轎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不同車型的使用年限不同,具體有關規定如下:
根據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12號《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規定,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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