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扣分,是指駕駛人在道路行車中不按規定行車,產生相應的交通違法行為,從而導致相應的交通違法扣分。機動車違章扣分根據不同的違章行為進行不同分值的扣分。違章扣分,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一次記分的分值, 依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 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四)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
(五)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六)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駛的;
(三)飲酒后駕駛車輛的;
(四)駕車穿插、超越警車護衛的車隊的;
(五)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六)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擋滑行的;
(七)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八)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物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讓車的;
(二)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
(四)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
(五)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六)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七)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
(八)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九)違反停車規定,臨時停車、停放的;
(十)不按規定掉頭的;
(十一)駕駛噪聲和排放有害氣體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的;
(十二)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過標準的;
(十三)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十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違反其他載人規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機動車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二十二)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二十三)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違反管制措施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一)違反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的;
(二)違反車速規定的;
(三)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五)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前方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的;
(六)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七)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八)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
(九)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的;
(十)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的;
(十一)駛入或者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十二)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警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十三)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十四)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
(一)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的;
(二)駕駛員在實習期間不按規定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的;
(三)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的;
(四)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的;
(五)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
(六)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七)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的;
(八)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九)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十)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一)小型客車行駛中,駕駛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十二)其他違反車輛裝載規定的。
機動車駕駛員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按照交通法規處理和對違章行為記分外,還應按照下列規定追加記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追加記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追加記分2分;
(三)造成輕微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追加記分1分。
機動車違章扣分首先去車管所、交警大隊或通過手機app等方式查詢一下有無違章,查詢后在車年審前到違章處理大廳處理。
具體違章處理流程如下:
1、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章處理大廳辦理
2、持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交罰款(處罰決定書一旦打印完畢,必須在15日內交罰款,超過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滯納金的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的總額)
3、打單交完罰款后,把票據保留好。幾日后再網上查詢違法信息,若違法信息沒有了,票據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網上還有違法信息沒消掉,那就拿著交款單子到交警隊的法制科說明情況,經過工作人員確認后,你的違法信息將直接刪除。
注意:交警現場給駕駛人開的罰單15日后不繳納會有滯納金,電子眼拍到的違章記錄或駕駛人不在現場貼在車上的罰單都沒有滯納金。
機動車違章后一般是需要3~7天才能查到的,因為交警隊需要輸入和核對確認的,最晚不超過13個工作日。當然這也有例外,如果是非現場違章(攝像頭拍攝的違章)就需15天以后才能查到,各地的時間是不統一的,不過一個星期是很普遍。
1、交通違章罰款,交警抓到現行的,當場出具罰單,滯納金就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款,超過15天,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
2、若是在處理大廳開的罰單,也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款,超過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電子眼抓拍的、違停貼條的,這類情況對滯納金的逾期限制沒有那么嚴格,一般是在一個記分周期之內,在檢車前處理完畢,因為檢車時會要求先把違章記錄給處理完畢,才能檢車,所以去處理時,收到票單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罰款。
3、如果不是現場抓到的違章,檢車之前處理就可以了。
1、親自上門交錢
因為各地的處罰方式不同,親去之前最好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原件或復印件,到違章地根據車管部門的相關指示辦理。這種處理方法是目前最“原始”的處理辦法,費事費時費力。
2、通過朋友代辦
如果違章當地有朋友的話,大家也可以拜托朋友幫忙處理。記住把把違章通知單、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寄給你的朋友,這樣可以節省不必要的往返時間。值得一提的是,有部分省市交管部門是不接受他人代辦的,仍需駕駛員本人辦理。所以,一定要先打聽清楚再找朋友,不然會白跑一趟。
3、網上車管所辦理
登陸網上車管所界面后,只要在左側“在線辦理事項”找到“交通違法”一項,點擊進去就可以看到交通違法查詢、確認及罰款。有一個“機場車違法查詢”選項,可以查詢到沒有在網上車管所注冊的車輛。只要輸入車輛發動機號(后四位)以及車輛識別代碼(后六位)等,就可以找到最新的車輛違章信息。
4、通過郵政代繳
開展郵政代繳異地交通違章罰款業務后,使車主可足不出戶就能辦理異地交通違章罰款的繳納,為車主節省了時間。但是,郵政代繳只能處理罰款的違章記錄,如你在異地違章還涉及扣分的話,那只能我們親自再去當地處理。
5、支付寶辦理
國內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地區實現了違章共享和異地處理,違章駕駛人先使用網銀代繳服務看是否能夠處理異地違章,如果能夠處理就直接處理。目前支付寶已經提供了異地違章的處理通道,不過,辦理異地服務違章處理會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時間一般為一周。
特別提醒一下,接受網上自助處理的違法行為人,選擇的罰款支付賬戶也要是本人所有且經實名認證。另外,代繳服務不能涉及到扣分項目,如果要扣分的話只能自己辦理。
對于肇事逃逸車輛,交警一般情況下不會追的。因為交警追逐逃逸車輛極容易威脅到公共安全,得不償失。對于違章逃跑的交警處理如下:
1、開車違章,電子眼攝拍攝到,按違章來罰款的扣分。
2、開車違章、警察攔截沒停車,交警記下了車牌號,查出車主,通知到交通部門接受處罰。
3、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開車不要違章。如果違章,接受了罰款和教育是好事,如果跑,會帶來車禍和生命危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查出酒駕的最起碼是扣6分,罰款500元,暫扣駕照1-3個月。如果是被發現刻意逃避交警檢查的,將加重處罰。
根據《交通警察執勤執法規范》第七十三條第三款規定,除機動車駕駛人駕車逃跑后可能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嚴重威脅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駕駛機動車追緝,可采取通知前方執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記下車號,事后追究法律責任等方法進行處理。
一、交通違章闖紅燈扣分怎么處理?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二、車輛違章扣分一年周期是怎樣定的?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三、怎樣在網上查車輛違章扣分詳情?
網上查詢車輛違章的方法有:
1、網頁查詢。搜索進入交通違章查詢官網頁面,選擇車輛登記城市或者你所在的城市,輸入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即可查詢;
2、手機下載相關查詢車輛違章的手機APP,通過注冊登陸手機軟件查詢;
3、關注交警部門注冊使用的微信公眾號,在其公眾號上按照指示進行 查詢。
網站聲明:交通違章查詢網刊載內容均來自當地機構或網絡,主要以學習交流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問題和政策等內容,并不意味著認同其觀點或真實性。如涉及版權等問題,請將鏈接反饋給我們,核實后會盡快處理。
Email:********@qq.com